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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学会关于征集第39次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

省教育学会关于征集第39次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

  • 分类:教学科研
  • 作者:
  • 来源:教务处
  • 发布时间:2021-08-28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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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省教育学会关于征集第39次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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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39次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

各市(地)、县(区、市)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各中小学校、教育机构,全体会员:

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的精神,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基础教育主战场,交流教育科研与实践探索的创新成果助力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助力一线教师的专业成长,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决定在个人会员中征集第39次教育科研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个人会员(包括:中小学校长、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研科研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和行政干部等教育工作者)。

二、内容及类别

1.征集成果内容:围绕立德树人、提升教育质量的主题,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着重反映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高考综合改革;新时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专业成长;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教育、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的措施、策略与实践;劳动教育、研学旅行、家校社协同育人、生涯规划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2.成果类别科研论文、研究报告、著作、实践创新类成果。

科研论文:公开发表或非公开发表的,能够针对教育教学实际和所教专业的内容科学地论证和回答所提出的问题,观点、内容有创新,有理论和实践应用价值。

研究报告:已经结题(良好以上)的课题研究报告、已经被县(区、市)级以上决策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采纳的调查报告、实验报告。上述成果完成的时间应是本次评奖前的两年201991日以后

著作:公开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科普作品等。

实践创新类成果:教育教学创新反思、教育教学创新叙事、教学创新案例分析。

3.以下成果不在申报之列

1)在相当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活动中已获奖的成果;

2)论文集(文集内单篇文章可作为论文申报)、工作总结、经验介绍、教案,公开课、展示课的教学设计及说课稿

3)非公开出版的校内使用的校本教材。

4)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

5)学位论文。

6)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成果。

    三、申报与评审

1.申报时间

202196108

2.申报程序

登陆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官网(http://www.hljjyxh.org.cn),注册个人会员、缴纳2021个人会员会费、登陆“成果鉴定”进行成果申报。详见附件1

3.分级评审

市(地)县(区、市)教育学会组织初评,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组织复评和终评。

4.本次评审不收取评审费

四、要求与注意事项

1.申报者在网上填写基础信息即获奖证书的信息必须完整、准确,证书自动生成后不可更改。

2.科研成果必须在省教育学会网上申报,发到邮箱和寄来的纸质稿不予评审。

3.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不予评审。

4.每人限报1项科研成果,每项成果限报1非公开发表、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以及研究报告由第一作者、主编或主持负责人申报。

5.申报的非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字数不得少于3000

6.公开发表的成果为近年(201891日以后)的,网上申报时勾选“是否公开发表”选项。著作类成果上传内容:扫描封面、版权页、目录,插入一个word文档中,再转化为PDF格式作为附件上传;期刊类成果上传内容:扫描期刊封皮、目录论文正文页,插入一个word文档中,再转化为PDF格式作为附件上传。

7.申报者的成果要保证原创,总相似比不超过35%;如发现有严重抄袭剽窃行为,按未通过处理,向申报者所在单位通报,且三年内不允许再次申报。省教育学会使用(Gocheck  www.gezida.com)查重软件对未公开发表的成果进行相似比检测。

8.科研论文的标题原则上不少于5个字,不超过20个字,不允许加副标题,标题不能出现《》(书名号),标题中的引号应在中文状态下输入。

9.实践创新类成果一定要突出创新,“教学创新案例分析”不能只以教案、PPT截图、视频截图的形式呈现。实践创新类成果题目既要含有类别,还要准确表达其内容的标题,二者缺一不可

10.初评单位设专人(附件2)负责成果征集工作,包括:审查申报信息是否准确,附件是否上传成功,申报是否成功;做好与省教育学会的沟通协调,协调申报、初评工作和终评后的证书发放等有关工作。

11.终评结束后,省教育学会将在官网上发布通知,申报者可在网上查询评审结果,打印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将通过市(地)或县(区、市)教育学会下发;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组织与奖励

1.各市(地)、县(区、市)教育学会,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宣传,认真抓好落实,为广大教师提供优质服务

2.本次教育科研成果征集设最佳组织奖”“进步提高奖,对表现突出的市(地)、县(区、市)教育学会给予奖励。

 

联系人:于老师  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8067538

学会邮箱:longjiaoxuehui1959@163.com;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国际(原物理楼)906

 

 

附件

  1.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第39次教育科研成果申报流程指南
  2.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第39次教育科研成果初评单位联系表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

             202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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